市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知
局机关党支部、各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民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构设置
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领导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xx市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学习教育的组织协调、典型宣传等具体工作。成立以汪琛同志为组长,闵子玉、龙驰同志为成员的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负责局系统学习教育的督导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突出全覆盖
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摸清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的情况,对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的党员,要采取QQ群、网络视频、“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二)突出经常性
1、把握好学习频次。要坚持做到党员每天自学、每周集中学、每月固定学(党员固定活动日)、每2月1次专题讨论、每季度至少1次党课。
2、准备好学习资料。按要求准备好各类学习资料并发放到位。《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要发放到全体干部职工手中,包括每名党员、每名入党积极份子和非党员干部职工。
3、安排好学习计划。每名党员要制订好个人学习计划,每个支部要细化制订每周集中学习、党员固定活动日、专题讨论和支部党课等活动计划和方案。
4、保留好学习痕迹。每名党员要按要求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收集整理好相关计划方案、活动记录、签到表、影像图片、宣传报道等文件资料,归档备查。
(三)突出活动载体
每月28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六统一”的要求,组织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1、统一时间。每月28日为活动日时间,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不得随意调整。
2、统一主题。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讲四有’专题讨论”主题,各单位进行策划和组织。
3、统一标准。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组织活动,制定好全年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
4、统一指导。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安排好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联系点,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1名班子成员或机关干部具体指导。
5、统一督查。市里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局协调小组派出督导组对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6、统一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是活动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准备,提前下发通知,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每次活动要按要求完成好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按月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将活动开展情况和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党务公开栏公示7日。
(四)突出思想政治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又要突出理想信念、思想理论、政治、党性和能力等“五个建设”,防止简单把具体工作与学习教育划等号,冲淡学习教育的主题。
(五)突出解决问题
各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要从学习教育一开始就查找问题、找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一一整改到位。
(六)突出领导带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气。
(七)突出统筹调度
1、坚持半月调度制度。每月15日和月底,各单位要向局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半个月以来的学习教育情况小结;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总结全系统每半个月的学习教育情况,按时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2、坚持日常联络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开展学习教育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和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局协调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召开局系统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层层安排部署,全面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八)突出舆论宣传
要通过编发简报、开办专栏、典型宣传、媒体报道等形式,充分利用单位“屏栏网”和“两微一端”等阵地,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严督实导
市委派出指导小组和督导组,每月对各地各单位学习教育进行指导和检查督办。局协调小组将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局系统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全体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履职尽责管理的首要任务,纳入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