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和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的通知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和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拓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成果,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x政办〔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
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建立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清单思维,巩固权责清单建设成果,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全面清理服务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突出依法依规、群众需求、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导向,以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做到实施主体、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三个全覆盖,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降低服务门槛为基准,以优质服务为标准,严把准入关口,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形成“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按时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清理规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xx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清任务;
(二)x月底前,完成初步审核工作;
(三)x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服务事项审定确认等工作。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单位作为清理规范的责任主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专班,集中人员力量,扎实推进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县区、乡镇(街道)对应部门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本部门、系统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市编办作为清理规范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促、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强化统筹指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衔接,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等单位要积极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务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