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年度监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xx月xx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超期、型号不符等违规设备的备案和注销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体安全状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的安全可靠性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检查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日常检查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维修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体和检测报告的对照检查。主要检查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实体是否相符,租赁等单位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要覆盖本企业在建工程的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全面排查起重机械设备每一个构件,做到不留死角,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企业将自查自纠报告留存项目部备查。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执法人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的,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企业停工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要停止使用;对无证上岗、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超时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设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将依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检测、租赁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将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注重培训,增强意识。企业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建筑施工“安管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