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加之近期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节日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二、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依法依规明确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古村落古民居古街巷、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发现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隐患整治年”活动和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重点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动员、引导企业自查。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要注意检查及监管执法的规范性,避免对同一企业、部位的重复检查、重复处罚。
三、突出重点,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以及省、市、区政府安委会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已关闭矿山、改扩建矿山、停产整顿矿山和尾矿库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等行为。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政企衔接并加强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