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微信办公群使用管理的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微信办公群使用管理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科室,中心:
为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传播的即时、便捷优势,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宣传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中心工作,展示我局工作的好做法、好成绩,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使用局微信办公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信群的建立和加入
1.经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微信办公群,由局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
2.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加入局机关微信办公群。
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二、信息的发布和要求
1.通知类信息发布。
为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局机关的办事效率,通知类信息可以在微信办公群里适时发布。局机关通知、局领导交办事项、工作安排类信息,全局人员要及时关注、回复,对没有回复的人员办公室要及时督查、催办。
2.每日工作信息发布。
每日下午5:00至6:00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将当日本条线、本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在微信办公群里;其他工作人员要将本人当天工作情况发布在群里。发布信息前要提前梳理,做成清单后发布。
3.重要活动、会议、工作类信息发布。
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工作或取得的突出成效要第一时间单独编发。编发的信息要语言精练、表述准确,同时配发图片。
三、有关要求
1.局机关建立的微信办公群只用于公务交流,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涉密或其他敏感信息,对严重违反群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2.严格保守秘密,局机关微信办公群内发布的各类信息只限于内部管理使用,严禁将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引起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保持网络畅通,对局领导、办公室在群内发布的通知、需要处理或答复的事项,相关科室、责任人要及时予以回复确认,不得置之不理。
四、微信群的管理
1.办公室负责局微信办公群管理,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所有进群人员必须实名制加入,备注为:科室+姓名(局领导备注为:经信局+姓名);群管理员对进群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4.局办公室要每日对发布在群里的信息进行归集、整理,重要信息适时在《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专刊上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