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2016-2017年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矿区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2016-2017年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的通知》(**办电〔2016〕191号)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的通知》(柳大气办〔2016〕5号)、《**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通知》(柳大气办〔2016〕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开展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的防控和应对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确保本项工作期间全县范围内无重污染天气发生。
二、时间安排
**年10月至2017年**月。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加强城市扬尘治理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到位、不规范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和检查,建立夜间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机制,加大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市政道路清洗、保洁频次,及时清理撒漏渣土,对扬尘严重的路段实行夜间洒水抑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容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燃煤污染治理
加快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大力度淘汰老旧燃煤锅炉;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控制城市区域燃煤使用,建立燃煤使用、监管有效机制,大力推广使用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机动车管理
加快推进我县老旧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力争完成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强化工业企业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加强水泥、制糖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周报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及时依法查处、限期改正;加快实施糖厂锅炉烟气治理,2016/2017榨季前,县糖厂须完成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或技术改造,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有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乡村秸秆及垃圾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及时清运农村垃圾;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机械化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秸秆沤肥等综合利用;严禁在垃圾临时堆放点就地焚烧或使用简陋设施焚烧生活垃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于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认识。(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
(六)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继续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县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明确禁限放区域、时段等。(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市容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机制
加强重污染天气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重污染预报预警,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合理使用降霾抑尘设备,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危害和影响。(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安排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我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巩固环境空气改善成果意义重大。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融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落实工作分工,积极开展并持续推进具体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合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报道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普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控知识,加强工作解读,引导群众准确认识我县空气质量现状,支持和配合相关工作决策。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县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的要求,总结梳理本单位月度工作,于每月28日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县环保局汇总。
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 XXXXXXXX
邮 箱:XXXXXXX
**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 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