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一)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委办〔**〕83号)规定,郑墩镇保留2辆公务用车(**、**)。这2辆主要用于保障重要公务、会议和下村等公务用车,由镇党政办统一调配。
(二)严格用车程序。从2017年1月1日起,凡因公务需要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各站所用车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各班子成员用车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
(三)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和**定点停放在镇政府大院内。
(四)车辆加油管理。**与**由**同志负责管理加油。
(五)安全管理。用车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开车等各种违法行为。
二、公务用车范围
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移交和封存车及公务用车有关事项的通知》(**车改〔**〕2号)规定,各乡镇自行制定公务用车范围,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我镇公务用车范围如下。
以下范围内可以保障:
(一)镇区范围内:中心小学-双源路口-战备路与长盘路口。
(二)下村处理公事。
(三)重大和重要公务接待用车(包括上级部门及外地公务人员工作往来,确实需要用车的情况)。
(四)重大会议、集体出行、大型公务活动用车(包括全县性大型活动需要临时用车)。
(五)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用车,包括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应急事件处置;启动了县级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发现重大灾害(灾难、事故、事件)征兆及涉嫌事故(事件及需应急处置)。
(六)机要文件专递用车(指需要专车递送的特殊机要文件)。
(七)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三、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一)根据市、县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得长期占用、借用企业和个人车辆,在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政府不得借用企业和个人车辆。
(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和私车公养等违纪行为。
(三)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所有公车在非公务活动期间一律定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定点封存停驶。
(四)严格落实值班车辆报备制度。周末及节假日期间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值班用车的,应由使用人员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意方可使用值班车辆,办公室在向镇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要向镇纪委报备。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用车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登记、派遣制度,镇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等行为,对发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未经批准车辆转借他人、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等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违规必纠、违纪必惩,确保公务用车制度的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