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母亲资助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妇工委:
为持续做好贫困母亲帮扶工作,现将**年贫困母亲资助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一)主要资助对象
1.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母亲;
2.因离异或丧偶而造成家庭结构残缺、独自承担赡养老人、抚育子女,人均年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文来源:http://www.91wenmi.com/ 文秘网]
3.家庭发生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4.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患疾,缺少资金医治,却坚持与病魔作斗争;
5.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却能省吃俭用,积极自救,含辛茹苦,全力支持儿女求学。
此外,以上贫困母亲必须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综治、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原则上2015年及以前已获得过资助的贫困母亲不再列为今年的资助对象。拟资助上报的贫困母亲中,原则上要求优先推荐建档立卡的贫困母亲,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母亲达到60%以上。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贫困母亲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2.强化审查把关。要积极依靠地方村(居)、社区及企、事业单位,摸清并掌握贫困母亲的具体情况和愿望诉求。要注意尊重并关爱贫困母亲及其家庭,利用调查走访时机做好心理疏导、鼓励激励等工作。拟资助的贫困母亲,要在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进行为期一周以上的公示。
3.注重宣传动员。对于贫困但却坚强的母亲典型,要及时收集并挖掘素材,给予宣传报道。要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关心关爱贫困母亲,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下一步开展帮扶工作打下基础。
各县(市、区)妇联、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将贫困母亲调查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于7月8日前报送市妇联,电子版同时发送。
二、举行贫困母亲资助金发放仪式
(一)时间地点
1.时间:**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9:45前到达会场);
2.地点: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H501。
(二)参加对象
1.市妇联领导;
2.捐助方李新炎慈善基金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各县(市、区)妇联分管副主席、市直机关妇工委负责人、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负责人;
4.建档立卡的贫困母亲代表16名,各县(市、区)各2名,经开区(高新区)2名;
5.市直机关妇委会负责人50名;
6.女企业家商会10名。
(三)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贫困母亲救助金”情况及受助者名单
2.受助贫困母亲代表发言;
3.向受助贫困母亲代表发放资助款;
4.李新炎慈善基金会负责人讲话;
5.市妇联领导讲话。
(四)有关要求
1.贫困母亲发言代表由新罗区妇联安排指定,请于7月13日前告知发言代表名单,并将发言稿电子版发送至市妇联电子邮箱。
2.请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组织好参会人员,切勿迟到。
3.参加发放仪式的贫困母亲将领取现金,其余贫困母亲的资助金届时由市妇联转账至各县(市、区)妇联、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再由各县(市、区)妇联、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发放给其余的贫困母亲。请各县(市、区)妇联、经开区(高新区)妇工委提前开具好发票带到会场(额度为其余贫困母亲的资助金总和—届时将发送电子表格给你们,抬头写“**市妇女联合会”,内容为“贫困母亲资助金”,在发票背面注明账户),于发放仪式当天交给市妇联张浪元同志。
市妇联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妇女联合会
**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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