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通知范文
各食药工商质监所(队),各直属单位:
“五一”“端午”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安全工作,结合职能,局党组要求切实加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所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严防节日期间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旅游市场、集贸市场等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和谐,节日期间往往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事故偶发性强,社会影响范围广,各所队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要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请认真安排部署“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细化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结合今年开展的“质监利剑”专项行动,加大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力度,全面清理“五无”、“一非两超”、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坚决预防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市场秩序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一)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面及制品、肉及其制品、农产品、乳制品、饮料、糕点、豆制品、蔬菜、食用油、调味品等节日食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要求是否合规合标等内容。要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监管,严格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以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或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行为。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规范药械及化妆品市场秩序。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和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的涉药涉械单位,突出对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药械经营使用场所,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重点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对供货方进行资格审,规范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认真执行药品查验养护制度,保障药品质量。要加强对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要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巡查和监督抽验力度,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保证中药材质量安全可靠。要强化对化妆品流通渠道监管,突出对化妆品批发市场、商场、装卖店、美容美发店、洗浴中心、药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的检查,重点查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来源是否可追溯,严防“四无”化妆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惩处非法销售化妆品行为。要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和使用药械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涉药涉械流通环节中出租、转让或变相出租、转让柜台以及“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整治虚假药械广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县镜内包括(学校、宾馆、商场、医院、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电梯、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及气瓶充装单位;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到位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使用登记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等。
(四)加强集贸市场、旅游市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各所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在“五一”“端午”前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旅游市场、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开展旅游市场的整治。加强对各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店铺、摊位及游动商贩的监管,严查景区、景点经营户是否无证经营,是否有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利用旅游合同补充条款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监管;加强旅游虚假广告的监管;重点整治景区、景点周边旅游沿线的各类商品市场及出售具有地方特色产品的集贸市场,严查短斤少两、强买强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
进一步推动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延伸消费维权工作,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和创造良好旅游环境。各所要利用12315申述举报网络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置各类旅游投诉举报,有效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市场巡查工作,防止节前紧、节日松,出现监管空缺,要始终保持对市场的严密监控动态,要充分利用好12331、12365、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处理好消费纠纷。节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妥善处理,必要时按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对瞒报、迟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延误事故处理时机的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遵守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禁公务执法车停放宾馆、娱乐场所等,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青溪所执法车留用于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外,其余执法车辆全部停停放在办公区场所内。
请各所队及直属单位将“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检查情况于请各所队分别于5月2日前和5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的电子文档上报县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察室和市场秩序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