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知
各乡镇(区)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指示和党中央祝词提出的“广大妇女要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及中国妇女十一大对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为创建“美丽乡村、完美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县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寻找活动的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要重点凸显“慈母”“贤妻”“孝女”“善邻”四种类型,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开展寻找活动的方式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时间为3月至5月中旬。活动由县妇联主办,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各乡镇(区)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并积极推荐优秀代表参加全县“最美家庭”评选。
1.要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墙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要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要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联手,充分利用短信息、QQ、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时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配合县妇联,积极提供线索,深入基层,发掘、采访、报道“最美家庭”。
3.要通过层层择优推选,在当地媒体上晒出本地“最美家庭”故事、“ 最美家庭 ”家训、“ 最美家庭 ”照片、“ 最美家庭”视频等。经当地公示、推评,推荐参加全县“最美家庭”评选。县妇联将于2014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前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全县“最美家庭”。
4.对于评选表彰的全县“最美家庭”代表,县妇联将在全县组织召开“最美家庭”事迹报告会。
三、开展寻找活动的要求
1.广泛发动。结合本地实际,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到自我推荐、评议、投票等环节中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
2.积极宣传。要将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张贴和播出由全国妇联活动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在重要节点配合活动做好宣传报道,积极提供线索,协助记者深入基层,发掘、采访、报道“ 最美家庭” 。
3. 认真落实。各单位在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择优向县妇联推荐的“最美家庭”,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和上报典型事迹材料,分两批第一批在3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在4月30日前报送。每个乡镇(区)至少报送1户以上,其他单位不限名额分配。推荐表要求用A4纸打印并盖好公章;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生动简练,字数在1000字以上。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要求一式二份报送县妇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县妇联邮箱。县妇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考察,优中选优,并积极向上级妇联推荐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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