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xx月,中央政法委将在南昌召开全国综治工作现场会,其中“xx烟花爆竹及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已被省综治委初步定为会议的“看点”之一,这也是xx市唯一的一个县级“看点”,对推动xx花炮产业的安全发展、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因此认真打造我县“看点”、确保全县在会议筹备及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全县之力,从现在开始至xx月底,在全县全面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做到“严”字当头、“防”字为先、“实”字为本,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今年xx-xx月期间全县安全态势平稳趋好,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迎接全国综治工作“南昌会议”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及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治理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序、重点工艺和设备设施,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网吧、KTV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电力、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治理。
三、重点排查和整治内容
1、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非法生产排查打击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打击各类无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原材料,打击非法发放下手工、许可证到期未经许可擅自组织生产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一厂多户、转包分包、“三超一改”、边整改边生产、使用童工及在校学生从事生产等非法、违法、违章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矿山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非煤矿山非法生产排查打击由县地矿局牵头组织,煤矿安全整治由县工信委牵头组织。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煤矿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以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燃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燃气安全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燃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4、民爆物品:民爆物品安全整治由县公安局、物资局联合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打击和整治超量储存、超员作业等突出问题,以及非法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等行为。
5、交通运输:由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联合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专(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等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xx、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或无效、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不足、堵塞、锁闭等问题。
7、建筑施工:由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打击建设项目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到位等问题。
8、其他行业: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或领域的主管部门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全面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xx月9日至xx月底。具体分以下级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xx月9日至xx月20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在xx月20日之前组织召开本单位所有监管人员、村干部和所有业主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将相关文件资料印发到各村和企业,加强宣传。
2、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xx月21日至xx月30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织专门排查整治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对辖区内、所属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和非法生产排查,各村委会和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3、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xx月31日)。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按要求抓好隐患整改,并加强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同时,要强化对重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和“回头看”,确保整治的成效巩固。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全县各级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明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徐结强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蔡宜萍、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程淑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贯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2、狠抓隐患整改。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复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加大打击力度。各单位要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彻底铲除各类非法生产,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要采取督查、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4、强化责任落实。县安委会将成立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得力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和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组织单位于xx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于xx月25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