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小编寄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止2018年12月31日前,全县年满17-24周岁(1993年-2000年出生)的全部男性公民。户籍在本县的,按户籍所在地登记;户籍不在本县的,按现居住地(工作、学习)登记。
二、登记方法
(一)个人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照规定流程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进行如实登记(用户名及密码要牢记)。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网登记的,可委托其家长、亲属或老师代为登记;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武装部申请协助登记。
今年无意愿报名参军的,登记时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18年度缓征”即可。
三、几点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本次兵役登记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思想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务必确保全员登记。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镇、街道办(人武部)负责落实辖区登记任务,督促村组(社区)做好适龄青年登记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及系统内企事业单位适龄青年登记工作;教育局要安排专门领导负责全县适龄教师、职工和学生全部登记;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向所辖镇(办)提供适龄青年花名册。
(三)严格时限要求。每周五18:00前,各单位以电子版形式将本周登记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县人武(**)。各单位登记率**月**前须达到60%以上,5月底前须达到85%以上;6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兵役登记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武装部军事科、效能办、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工作滞后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