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青少年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下简称“三爱”)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织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不断升华对“三爱”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践行“三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培养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三爱”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校园网络、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通过召开主题班(团、队)会,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进行专题报告、座谈研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新生军训、入团教育、升国旗仪式等活动载体,不断升华广大学生对“三爱”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学生思想、文化素质及道德素养,进一步在校园营造“三爱”教育的良好氛围。
2.将“三爱”教育融入课堂教育教学。各县市区、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掘教育资源,将“三爱”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等教育环节之中,不断增强中小学生践行“三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将“三爱”教育融入学校文化活动中。各县市区、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主题党团日、升国旗仪式、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形式及载体,使“三爱”教育不断深入人心。
4.充分运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三爱”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校要充分运用清明、五一、六一、七一、十一及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三爱”教育内容,引导未成年人“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坚定理想信念,继承优良传统,树立远大志向,不断增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感,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结合。各县市区、校要进一步把“三爱”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结合工作实际,把“三爱”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坚持鲜明的道德实践导向。
2.加强考核,注重评价。各县市区要将“三爱”教育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把教师和行政人员在教学管理中开展“三爱”教育的实效纳入工作考核,把学生的“三爱”活动表现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加强宣传,注重长效。各县市区、校要提高认识,积极动员,加大“三爱”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三爱”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活动情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大力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并及时将活动方案或通知、图片、总结等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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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