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通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局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年度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保存全市公安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档案局及公安档案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按照《**市公安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公安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公通〔**〕359号)通知要求执行。
二、归档范围
各单位要对照各自业务范围,对**年度文书、专业、科技、声像、电子、会计、实物和业务资料等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进行全面收集。
文书档案:一是有正式发文字号的文件,会议通知、工作部署等告知性公文。二是未编发文字号的文书材料(如: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方案计划、会议材料、信息简报、情况报告等)。
专业档案:刑侦、经侦、治安、交管、纪检、督察等部门在依法侦查审理案件,实施治安和行政管理等职能活动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依案(人、事)立卷,一案(人、事)一卷或多卷”原则逐一核对、整理、立卷之后,交由局档案室归档,集中统一管理。
其他类档案:主要指科技、会计档案和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电子、实物档案。
三、归档时限
请各单位于2018年**月底前完成**年度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四、归档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档案归档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保密、便于利用等为借口,拒绝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各单位在移交文件材料同时打印移交目录一式2份,一份交档案室,一份部门留存备查。
2、文件收集整理要齐全完整,移交的文件必须有正式文件、发文标签与底稿,不得缺少领导签字和印章,移交过程中如整理不符合入室标准与要求,档案室要求重新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入室。
3、声像、实物等档案要逐一附文字说**。
4、各部门在整理文书材料、专业档案归档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与档案室联系(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