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柳东新区安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国庆黄金周期间我市将举办“中国柳州-国际水上狂欢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为确保国庆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国庆节结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县(区)安委会要结合目前开展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含客货运输、公共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有色、水利、电力、旅游、学校、供电、供气、供水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各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配合部门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和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市级部门按以下分工:
l.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2.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供销联社、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
3.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市安全监管局、市住建委配合。
4. 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工信委组织实施。
5.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机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配合。
6.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柳州海事局牵头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7.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等配合。
8.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配合。
9.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10. 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组织实施,市文新广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1. 学校、水利、食品卫生、冶金、有色、建材、职业安全健康、林业、农机、气象、渔业船舶、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2. 国庆节期间各类活动与接待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要根据国庆期间拟定的活动与接待场所,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抓好各类活动场所的消防、特种设备、液化气管道、供电等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要强化对活动场所临时搭建工程的安全检查验收,做到确保万无一失。住建部门要对活动场所临时搭建施工进行全程监管,严格安全检查验收;公安部门要做好各类大型活动方案安全审查。
二、强化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要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国庆节期间要暂停隐患整改,实行停产检修,节后恢复整改,并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国庆期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坚持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和事故的分析、预测、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10月9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