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自我剖析材料
根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本人认真组织并参与了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和反思;在区残联开展了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按照区纪委的要求,现将本人在廉政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自我剖析如下:
1、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有待加强。原来,我总认为,自己只要做到拒腐防变,洁身自好就行了,少数腐败分子左右不了大局。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我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当前一项非常紧迫、非常重要的工作,反腐倡廉事关党的建设事业,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小康社会建设,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一个腐败分子,特别是一个腐败的领导干部,将遗误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方的发展。因此,今后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第一,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端正党风的任务依然繁重。目前,经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可以说,我们现在是处于反腐败和腐败对立力量之间,遏制与反遏制的较量之中,而且两种较量有齐头并进的态势。一方面,反腐败的声势、措施、力度在加大;另一方面,腐败的抗拒性也在增强,它的具体内容、表现方式和手段也在发展。所以,我要切实自学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力气投入到这一工作中去。
第二,要深刻理解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反腐败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开展的。西方敌对势力加强实施“西化”、“分化”我国的战略图谋,企图用他们的那一套理论观点、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影响我们;改革和建设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制及管理制度有待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我认为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社会风气下降,监督制约机制失效,使腐败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党风不正、社会风气不正、道德滑坡,一部分人对反腐败失去了信心,心志开始变异。所以,邓同志指出:“经济建设这一年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告诉我们,理想信念是精神支柱,是前进的动力,是一个人精神状态的基础,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没有远大的理想就不可能有博大的胸怀和崇高的思想境界;没有坚定的信念,就不可能有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理想信念一旦发生动摇,必然会陷入歪风邪气的泥潭。
因此,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首要问题。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我要加强思想改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理论,时刻注意自身“三观”的改造,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立场上的坚定,坚持马列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要做到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抵御各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时刻想着群众,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要特别警惕权钱交易等腐朽思想和行为的侵蚀,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几个方面的社会病;要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和人情关,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革命斗志和奋力工作的精神面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第三,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负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任。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解决好自身的问题,还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真正转变党风,树立正气,这是全党共同的任务,抓党风廉正建设是我们每个党的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纠正那种,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无关的片面思想。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正建设的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文件精神,从制度上遏制不廉现象的发生。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年,我能够做到在大的原则和是是非非上能够站正立场,没有在不廉洁上出现什么问题,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然而仅仅做到这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是非常不够的。几年来,我自己也想为基层残联做点实事,办点好事,有时也搞点有求必应的行动,但主动性仍然不够。通过警示教育学习,我认识到这实际上宗旨观念淡化的表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立党之本、执政之本,也是领导干部立身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