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青少年防溺水倡议书
小编寄语:一封好的倡议书,可以引起受众的强烈共鸣,所提出的倡议、建议也会得到热烈的响应,因而在较大程度上达到了写作目的。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暑假青少年防溺水倡议书,请大家参阅!
(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夏季炎热天气的到来,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又频频发生。尽管我县教育系统已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了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并一再强调,再三告诫,但仍发现个别学生私自结伴到河中游泳或到湖泊、池塘等危险区域游玩嬉戏。因此,学校提醒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希望家长在孩子离开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尤其是“双休日”和暑假,要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做好监管工作,一定要教育孩子做到“两要七不要”:
“两要”即一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和离校,不迟到,不旷课,不私自离校出走,放学后不在校内外逗留,及时回家;二要离家时告诉父母到什么地方、做什么、与谁在一起,什么时间回来,严禁瞒着父母几个同学私自相邀外出玩耍。
“七不要”即一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三不要到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危险区域游玩嬉戏;四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五不要到野外水域游玩抓鱼等;六不要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七不要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亲爱的家长朋友,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提高孩子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自救能力。最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篇二)
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回看之前各地发生的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共青团崂山区委、崂山区教体局特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家长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广大青少年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每个家庭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篇三)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各位家长:
近年来,溺亡已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年轻生命的逝去,给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当前,暑季即将到来,气温升高,青少年儿童溺水已进入高发期,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为有效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广大青少年朋友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嬉水,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嬉水,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鱼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逃离或者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家长及其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各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认真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相关部门要有预防措施,社会各界要加强关注。学校要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或完善必要的预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措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筑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防护网。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明天、家庭的未来,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朋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共同担负起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让我们的孩子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篇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 “平安瑞安”建设,开展以“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游泳。
二、在有家人陪伴地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四、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参与危险的外出游泳活动。
五、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亦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外出洗冷水澡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六、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沙溪河等水域嬉戏或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严禁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严禁自行下河救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离离原上草周而复始。谁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