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创先争优个人承诺书汇编
本人向党组织和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工作中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综合素质。
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弘扬正气,埋头苦干带头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四、继续抓好全县国保、禁毒、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五、深入调查研究,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努力工作,在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勇争一流。
副局长
本人向党组织和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带头努力深入一线工作,带头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力争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四、抓好全县刑侦基础工作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全力维护全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副局长
根据县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治安大队党支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党支部。在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中,我郑重承诺:
一、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五、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以上是我向广大党员群众和党支部作出的郑重承诺,请给予监督。
副局长
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更好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争创一流业绩,争做优秀党员,我决心做到:
一、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努力保持思想上先进性,始终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工作。
二、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牢固树立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本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乐于奉献,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团结带领分管、联系部门全体民警务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制度规范和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一言一行,正确行使权力,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
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做到清正廉洁,怀有公平正义之心。
六、积极提升自身修养。以阳光心态和客观理性思维看待世界的变化,以感恩之心对待组织的关爱、同事的帮助,家庭的支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珍惜当前幸福生活与工作环境,以坚定、清醒、有作为来鞭策自己,以公道与正派、朴实与真诚、虚心与向上的态度对待人和事。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
宝峰派出所 所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委及宝峰派出所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在推动新一轮经济建设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带头”,努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本人结合岗位实际,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十六大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学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