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
一、依法审计 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到审计的立项、审计通知书的下达、审计取证调查、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下达等一系列审计行为,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科学规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二、确保质量 客观公正
经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确认的事实,对查出问题性质的认定、处理处罚的尺度要确保客观公正。符合听证条件的事实要举行听证会,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公正。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进行监督。
三、求真务实 勤政敬业
凡有关部门批办的涉及审计业务范围的举报信件及审计机关直接受理的应由审计机关办理的署名举报信件一定认真办理,并按批办要求限期报出结果,并视具体情况反馈举报人,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廉洁自律 违者必究
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在审计期间,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和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8、不准参加被聘用中介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商业性的娱乐活动,以及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接受任何馈赠。
对审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有错必纠,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