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乡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市、县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赋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我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巩固治超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保护交通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治超责任
各村(社区)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辖区内砂石塘口和矿产建材以及毛竹、木材等产品的装卸监管;按照《霍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担负起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的养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养护管理,开展路面巡查;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在农村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交叉节点,按标准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等警示标志和限行措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
二、工作目标
实现治超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路面执法监控网络基本形成,源头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辖区内无超限超载车辆从货运源头驶出,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根本控制,运输秩序规范。
三、奖惩措施
镇领导组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各村路段进行巡查和督查。对治超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全镇予以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责令向镇治超领导组写出书面报告,并通报批评。
本目标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