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已获得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申请人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4.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硕士学位证书;
(2)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3)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全国医学博士公共外语成绩合格证明;
(5)两位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申请人应在接受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临床工作,以考核其临床工作能力,并由指导教师提出是否同意申请学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