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办[2001]9号)和《关于批准开展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1]97号)的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于2002年起在全国设立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我院是首批试点院校之一。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c Health(缩写MPH)。以培养符合现代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要求,从事卫生行政管理、预防医学、医疗保健管理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
MPH是国际上公认的公共卫生领域的主流学位,主要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疫机构、医院、咨询部门和国际卫生组织等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公共卫生专门人才。
MPH目前暂设有如下几个专业方向:
(1) 卫生事业管理
(2) 疾病预防与控制
(3) 环境医学与卫生监督
(4) 妇儿健康与人口健康
(5) 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