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满足原单位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2009年继续实行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办法招收硕士生。考生录取后作为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2005年9月1日以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且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先网络报名,然后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及时间见招生说明,报考点只能选择为福州大学)。
2、报名材料:
① 考生所在单位推荐书和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人事部门介绍信;
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
③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空表可下载);
④ 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
3、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名费160元)。
四、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09年1月(具体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由福州市高招办统一安排。
3、考试科目:① 政治(代码111);
② 英语(代码211);
③ 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设置同全国统考(其中科目中设置有数学一至三的,单考科目统一为:高等数学,代码为610,其余科目代码见目录)。
所有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课程(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查询,供考生参考。
五、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单招计划为10名,招生名额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2009年单考招收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单考名额的30%。同时,根据学校规定,本校教师不能报考本校单招,所有单招计划全部面向社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