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4)41号《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长安大学在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10个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在招收对象、学习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培养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考试及录取按以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