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培养工程硕士
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领域的函
学位办便字060403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加快培养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高层次人才,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设集成电路工程领域(领域代码430110)和安全工程领域(领域代码430125)以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作。
已经批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作的高等学校,若需新增集成电路工程或安全工程领域,通过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meng.edu.cn)点击“培养单位信息维护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申报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领域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秘书处[2006]第17号)》(见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执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ΟΟ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