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2005]28号
有关培养单位:
从2003年开始,工程硕士生入学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第二阶段采取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自划录取分数线,自定招生规模的办法进行。从两年来的实践情况看,多数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两段制考试的规定,本着科学、公平、公正、自主、自律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有些培养单位则出现了重第一阶段,轻第二阶段的倾向。为此,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就上述问题,提出《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
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国家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第二阶段为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为提高生源质量,保证两个阶段考试的正常运行,就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工程硕士生招生两阶段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试,是人才选拔的基础环节。第二阶段是从工程领域的视角考察考生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两个阶段考试在工程硕士人才选拔中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
(二)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硕士生招生两阶段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两个阶段考试并重,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多环节、多层次考察考生,科学、全面、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二、加强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全面选拔考生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全面加强第二阶段考试的制度建设,做到组织健全、规章完善、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测试科学、考务严密、选拔公平公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培养单位应组成由主管校领导、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实行主管领导总负责制和分管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制。
(三)完善规章,抓好落实。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针对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从报名、命题、考试、成绩到录取等全过程的招生管理细则,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设置合理,考试方式适当,考试内容应覆盖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分布正常,人才选拔过程科学、公平、公正。
(五)文档齐全,招生简章、考试目录、招生管理规定、考务规程、命题原稿、标准答案、考生答卷、命题及阅卷人员名单、面试记录、成绩单、录取名单等材料需做到及时归档、文档齐全。
(六)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和导师负责制,提倡“笔试加面试”或“面试为主,抽题解答,综合考核”的考试方式,着重考查考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
(七)面试小组应由若干名同一工程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可考虑邀请企业专家参加。面试中应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
(八)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学校信誉、严肃招生纪律、认真处理好招生工作中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处理好人才选拔中全与专的关系,保证生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