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领域名称、代码及招生计划 | 培养单位及电话 | 业务课参考书 |
计算机技术; 430112; 50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83594674 | 《程序设计教程——用C++语言编程》,陈家骏、郑滔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操作系统教程》(第三版),孙钟秀、费翔林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
软件工程; 430113; 100名 | 软件学院; 83621002 | 《数据结构与算法分析-Java语言描述》,Mark Allen Weiss著,冯舜玺译,机械工业出版社;《操作系统教程》(第四版),孙钟秀、费翔林、骆斌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
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50名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83592670 83594711 | 《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下册),康华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
集成电路工程;430110;50名 |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李元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 |
化学工程; 430117; 50名 | 化学化工学院; 83686232 83592485 | 《普通化学原理》,华彤文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化工原理》,姚玉英编,天津大学出版社;《大学化学》(上),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任选一门。 |
地质工程; 430118; 50名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83592734 | 《工程地质学基础》,罗国煜、李生林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土力学》,钱家欢主编,河海大学出版社。 |
环境工程; 430130; 50名 | 环境学院; 83592913 83592841 | 《环境工程学》,蒋展鹏,高等教育出版社。 |
项目管理; 430140;200名 | 工程管理学院; 83597501 | 《项目管理导论》,邱菀华,机械工业出版社。 |
物流工程; 430141;50名 | 《物流系统规划原理与方法》,谢如鹤、罗荣武、张得志编著,中国物资出版社。 | |
工业工程; 430137;50名 | 《基础工业工程》,易树平、郭伏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50名 | 建筑学院; 83593020 |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第四版),天津大学 张文忠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同济大学 李德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制药工程; 430136; 50名 | 生命科学院; 83596830 83592506 | 较新版本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或《药物化学》或《药理学》或《药剂学》,任选一门。 |
材料工程; 430103; 50名 |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8359466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杨瑞成、蒋成禹、初福民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材料科学导论》,冯端、师昌旭、刘治国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
光学工程; 430105; 100名 |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83594668 | 《工程光学》,郁道银 谈恒英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光电子技术》,姚建铨 于意仲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
物理学院; 83593184 |
说明:
1、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成绩一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满分400分,每部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符合我校GCT分数要求者,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8),并持本人的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我校将根据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3、我校的综合测试包括专业基础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上表中的“业务课参考书”供参考),由相关院系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在2010年12月中旬。
4、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将不超过我校录取工程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地质工程领域不超过20%)。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以外领域的考生,如果符合报考条件,但在2007年7月31日以后才获得学士学位,视同未获学士学位人员。
5、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办理现场确认信息时(2010年7月15日—18日),受理2009年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工程硕士领域、“GCT”总成绩的百分位不低于50%、单项成绩不低于40分、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申请表见附件7:南京大学接收2009年未被录取“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其中,2009年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退学证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否则,不得录取。
6、培养费标准:软件工程暂定4万元/人,其他领域暂定不超过1.5万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