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领域及规模
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工程5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我校结合生源情况及上线人数自主决定。
建筑与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学、工程项目管理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 械设计及理念
车辆工程:车辆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三、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省学位办安排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等13个单位设立现场报名点。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缴费,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确认报名信息。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时间为见具体相关通知,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
第二阶段 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份。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将其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起交我校研究生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与第二阶段考试同时进行。
六、学制与学位
参加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录取后入学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定,以“进校不离岗”方式在职攻读,学制一般为3年,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
依据学科专业不同收取相应学费,原则上2.4万元。
八、优惠政策
我校董事会、校友会成员及其子女报考工程硕士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