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我校为首批获准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面向全国招收企业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招生,我校现有24个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生,其工程领域名称及代码如下:
1、机械工程(430102) 2、光学工程(430103)
3、仪器仪表工程(430104) 4、材料工程(430105)
5、动力工程(430107) 6、电气工程(430108)
7、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8、控制工程(430111)
9、计算机技术(430112) 10、软件工程(430113)
11、建筑与土木工程[1.建筑学院(建筑)2.建工学院(土木)](430114)
12、水利工程(430115) 13、化学工程(430117)
14、船舶与海洋工程(430124) 15、环境工程(430130)
16、生物医学工程(430131) 17、车辆工程(430135)
18、制药工程(430136) 19、工业工程(430137)
20、工业设计工程(430138) 21、生物工程(430139)
22、项目管理(430140) 23、物流工程(430141)
24、集成电路工程(430110)
三、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9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9年7月31日前 工龄满4年。
3、具有学士学位,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4、具有学士学位,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本校专业学位招生网,下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核对填写完整无误后,提交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名资格审查表》交学校随资格审查材料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另一份在省指定报名点报名或照相时备用。《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2、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网上报名并到现场照相
考生可以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本单位所在的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除登录学校网站以外,还需在天津市指定的网站报名,在其他省市考试的考生需要在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除了在网上报名外,还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五、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试: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学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的“GCT”的录取分数线。国家统一考试日期为2007年10月28日上午,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GCT”考试包括四部分内容: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每部分45分钟,总计3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参加由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以下简称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着重考核考生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为便于考生集中精力做好“GCT”考试复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时间在“GCT”考试后进行。
参加第二阶段复试报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好后在面试时交面试老师。除在校本部设立考场外,在考生比较集中的合作单位或地区分别设立考点。考生根据本人“GCT”考试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考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成绩有效期与“GCT”成绩有效期相同。各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利用2007年“GCT”考试成绩或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或申请有外校转入我校的考生,均须登录本校网站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相应的考试。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与复试时间相同。届时每位考生应将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写上本人的姓名后交面试组负责人验证。经审验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
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
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由学校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前,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定相应的协议。
八、培养与管理
工程硕士研究生按学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本市考生和外地合作单位团体办学的,一般为脱产或半脱产学习方式。外地考生个人报名的,采用阶段性到校集中上课的方式,具体开课日期由学校确定。
被录取为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者,完成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本校选派。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通过论文答辩,并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