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迄今已有112年的历史。深厚的学术积淀造就了天大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齐全的学科门类、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成为优质教育的保证。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是天津市唯一首批通过全国办学评估的正式举办MPA教育的单位。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9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3门全国联考。(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各为100分;公共管理基础为150分)。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政治理论考试——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四、录取
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由学校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MPA学制为二年半至三年,山东上课,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名人数40人以上,可根据单位情况集中在原单位授课。培养方式为半脱产(每月集中3-4天,周六、日)由天津大学派教授,在学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辨,可取得教育部统一发放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六、学费:30000元;论文费: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