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已经招收和培养了十一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8年我校计划在教育管理等14个方向上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30名。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至2008年7月31日)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首先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外省市考生也可通过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网站在本省报名考试。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本。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为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联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名费320元。
四、复试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划定我校将在网上公布上线、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时间。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我校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和复试。
《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从网上下载。考生须填好表格,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脱产一年集中学习方式,考生在课程修完后从第二年开始进入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边工作边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一种是在职兼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各方向具体培养方式见附表备注栏,我校为有关地市教育局集中培养的有关方向考生的培养模式按协议执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职兼读方式不少于三年)。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标准
脱产学习学费为14000元,在职兼读学费为16000元。(凭我校同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可减免学费2000元)
七、参考教材
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需购买联考科目教材和专业课参考书目者请与我校大学生图书服务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