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4年。凡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上海财经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考试科目(暂定)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五、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海市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shmeea.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网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才会开放。网上报名确定在6月29日-7月13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16日至19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 已 报 名 成 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两阶段进行。首先,请在2009年9月15日之前(如邮寄以邮戳为准)把下列材料交寄到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11室),由中心转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审核:
(一)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单位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后在面试时,尚需对考生进行第二步资格审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七、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和11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1-65447140;65447145。
九、学费
教学和论文指导、答辩费总计3.8万
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
二OO九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