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不含中央党校函授)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3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政治理论科目参考书目:(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李秀林主编;(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三、报名
2008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南省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为方便考生,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四、录取办法及录取名额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各招生院系在面试时将进一步验证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2008年计划录取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员145人。
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