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含中央党校函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的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安排;第二阶段由我校组织。
第一阶段,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按照我校的时间要求到报考的相关院系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任一工程硕士领域申请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三、报名
2008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南省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为方便考生,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资格审查的时间、程序和办法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学校自命题考试前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参加自命题考试,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各招生院系在面试时将进一步验证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各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将不超过本领域录取总数的10%;其中水利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仅限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报考。
2.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