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论文--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六大特征

本站 中国在职研究生网/2010-04-04

在职研究生论文--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六大特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新论断,突出强调了人民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这是本届政府在政府管理思想方面的鲜明特征,也是新的协调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最终目的。这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以民为本"的政府,不是高高在上,敷衍塞责的官僚机构,而是肩负使命、责任感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他必须以民众的福祉为基点,以民众的需要为依归,为民众提供更多优质服务。笔者认为:以民为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具备以下六大要素:民主、责任、无私、效益、法治、透明。

1民主:现代民主政府的前提条件。民主政府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权力的回归,坚持让民做主。因此,执政为民,是一个民主政府的起码要求。要确保政府永远是一个民主的政府,并且不断地提高民主的程度,最重要的是做到两条。其一,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确保政府的各级官员真正由公民通过自由而公正的选举产生,让人民按照法律最大限度去自由选择自己的管理者,从制度上保证政府官员成为人民利益的真实代表。其二,必须有一套公民约束和监督政府权力的有效机制,保证政府官员按照大多数选民的意愿办事,当政府官员违背大多数选民的利益时,公民能够按照法律和制度有效地剥夺违法的或不称职的官员的权力。

2责任:现代民本政府的价值取向。民主政府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对社会和公众尽职尽责。自觉承担责任并以此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平台和载体,这是民本政府应有的一种新的政治理念。因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服务就意味着对服务对象的负责。这是由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基本关系所决定的。正是存在这样一个基本关系,即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所以作为受委托的政府在行政权力过程中,必须对作为委托人的人民负责。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其主动责任和被动责任两个方面。首先,各级政府及其官员都必须主动地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各项职责。这一责任是政府的主动责任,政府及其官员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职责,轻则是违约,重则是违法。其次,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对其管辖的公民的正当要求有及时的回应,这是政府的被动责任。如果政府没有对公民的正当诉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适当的回应,也是一种失职。

3透明:现代民本政府的行为方式。透明是现代政府的形象,也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选择的行动方式。政府行为要透明,与现代政府的职能相称。因为现代政府的职能是服务公众。其服务是否公平、公正、必须让公众检验才行。与人都有正当的隐私权不同,现代民本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是公开的。要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政治知情权。透明政府要求政治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传媒为公民所知,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和有效的政治选举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和政府官员实施有效的监督。

4效益:现代民本政府的中心环节。政府是否高效运作,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效益是判断一个公共管理体系是否优良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是判断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标准。高效率和高绩效意味着公共部门能够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实现管理的目标,意味着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重视金钱的价值(符合经济的原则)、重视时间的价值(符合效率原则)、重视结果的价值(符合效能的原则)、重视服务的价值(公民满意原则)。因此,政府应当想方设法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利益,但同时必须杜绝铺张浪费,杜绝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促进政府管理绩效的提高。除此之外,还必须采取具体对策与措施。

5法治:现代民本政府的重要保障。众所周知,建设服务型的政府需要一个责任政府,但如何才能保证责任政府抑制其权力使用的任性和张力,把权力的行使限制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不越界呢?法治是最好的保证。严格地说,责任政府必然同时又是法治政府。现代社会是一个有序发展的社会,法治的实质是秩序,一个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更必须是秩序的遵行者。政府遵循法律规范不仅有助于政府的行为自律,同时又有助于政府减少人治的盲目、随意行为,有助于决策的睿智和理性。因此,政府尤其是政府的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至上尊严。 6无私:现代民本政府的道德追求。无私,是现代民本政府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政府组织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由此,衡量政府活动是否无私的基本标准是,公共政策及其执行是否坚持和维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在舆论中充分体现和表达了公民的意志,政策与执行的出发点是否超越了政府的自利倾向,而考虑更为普遍的社群利益和社会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官员必须奉公守法,清明廉洁,不以手中的公共权力谋取个人权利,政府公职人员不以自己的职权寻求额外的"租金"。政府公共权威的廉洁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的清明和治理状况的优劣。一个公共服务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只有一个无私的政府,才能以民为本,真正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作者系省委党校2002级区域经济与地方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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