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进行论证过程中,可采用事实论证、事理论证、比较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
(1)事实论证。所谓事实论证,就采用客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展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简便而又准确的论证方法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事实论证一般要求是:既可用重大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平凡的客观事实(如一般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
(2)事理论证。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生活中的道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展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一般的事理论证(讲清道理)和引证(引用经典著作中的论述、格言、成语、警句等)两种方法。采用事理论证庆当注意做到:思路敏捷,说现透辟;引证的内容准确、典型、恰当、自然,能点石成金。
(3)比较论证。所谓比较论证,是指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比较的一种方法。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①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点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采用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的某种属性一类事物;同类事物相比,必须有本质上的相同点或相似点。②对比论证是通过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对照分析来进行说理的方法。它是人们经常采用的说理方法之一。对比论证可以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方法。“横比”,就是横向比较,即将相互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比较,以达到分辨是非、褒贬好坏、扬善抑恶的目的。“纵比”,即纵向比较,以揭示事物现实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法。横比和纵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对比的着眼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论证社会主义法律优越性时,可以采用对比论证中的纵比方法。③差比论证,是通过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比较分析,以论证论题的方法。采用差比论证时应当注意:既看到它们的相同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比较中国法律与我国法律、民法怀刑法的差异时,可采用这种论证方法。
(4)因果论证。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关系,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材料,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用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①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分析来证明论点的方法。②层递法,是指通过逐层、连续地阐明因果关系达到人们认识由表及里、由浅及深地看到事物的本质。③转换法,是指通过阐明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论证方法,必须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也是因的复杂关系。④推论法,是指运用因果关系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应当注意:已知事实未知事实已有因果关系;推论必须符合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要求。
除了运用上述方法以外,还可采用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主是从特殊到一般。它们亦是毕业论文中运用证据证明论点的常用方法。
2、写作毕业论文,应当请注意正确地使用语言。毕业论文的语言,要求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准确性体现在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体现在概括、简洁的精要、深刻。逻辑性体现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反面辩驳两个方面。毕业论文的语言应用专业术语。就法学学术论文而言,应尽量运用规范性的法律语言。例如,法的本质,国体,政体,犯罪构成,罪责自负,证据确凿,定罪量刑,罪刑相应,畸轻畸重,法人,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等等。
3、起草过程中,可以采用两种写作方法:
(1)一气呵成法。所谓一气呵成法,就是根据已有的材料,按照提纲的先后秩序,一鼓作气地从头至尾把全文写出来。这时,不管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诸如观点不深刻,材料不充实,结构不严谨,以至某些文字不通顺等,一般不作修改,将它们留在全篇初稿完成之后再考虑。采用此法,能使作者思路不中断,集中一切精力和时间将论文的轮廓描绘出来,保证写作的进程。如果在写作过程中为修改或增加观点,考虑如何谴词和造句等停顿下来,就会中断思路,分散精力,妨碍一气呵成。正因为如此,此法是一种最普遍采用的起草方法,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2)分块合成法。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先写提纲中自己已考虑得比较成熟的部分,然后写完其余部分,再排列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法。采用此法,作者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先后闪序限制,对某一部分认识成熟就写那一部分,然后,再“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初时考虑还未成熟部分。上述两种起草方各有优劣,至于作者采用发一种,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
4、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注意正确运用引文和加注这两个问题。一般而言,毕业论文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有引言语和加注。对这两个问题,必须有所知晓。
(1)知于引文问题。所谓引文,是指在学术论文写作过程中,由于论证上需要,引用经典著作、文献中的内容、法律条款或其它内容原文。引文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作者对论题的论证力。人们常说的“旁征博引”中“引”,就是指引文。引文时应当注意两点:一种是直引,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法律条款中的字、句、段、条、款等,作为论证之根据。直引时应当注意:在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相附,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的文献资料、法律条款、内部文件等内容,一般不得引用。另种是意引,即对经典文献、法律条款等原文经过作者加工、改写或概括之后,引用其主要意思。意引时应当注意: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应当深缩;意引的意思必须附合原文的意思,不得篡改或歪曲。学术论文引文的方式,常用段中引文。段中引文,是指将引文加写在论文之中。如果直引,应在引文的首尾字之上加引号;如果是意引,可只在引文之前加冒号,也有的不加冒号,但须注明出处。无论直引或意引,均需注明引文的出处。
(2)关于加注问题。所谓加注,就是注明出处。其作用在于使编辑和读者知道引文自何处。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主:即在有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注,即注在一章一节之后;尾注,即把注附在全文末尾。起草完毕后,请指导教师通篇审阅,亦可在征得导师同情的情况下,送给其他老师或专家,请他们审阅,并认真地虚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修改定稿
1.修改。修改,就是改正论文草稿中缺点或错误。修改是一项艰苦的劳动,“改章难于造篇”,其道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此,论文作者应当把修改当作一项再创造。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吸取各位老师和专家的好意见。对他人的意见,既不可拒绝,也不可盲从,要经过自己头脑认真思考。所以,修改毕业论文要有责任心和耐心,决不可有凑合和厌烦情绪。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反复修改的决心和恒心,才能把论文修改好。
(1)修改有重要的意义:①能更加深刻地反映论文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修改,能促使作者一次或多次地对论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进行思索,使认识进一步深化。②能更准确地表达作者对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修改,使论文表达意思更准确,亦即更准确地表达了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2)修改包括两个内容:①内容方面应当考虑修改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是否明确;下位论点与中心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分、有力。②从形式方面应当考虑:题目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得当;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文面是否合格。修改的具体方法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修改质量,还应当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再修改:搁置一段时间再修改;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查阅有关资料再修改;听取同行意见后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