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北京大学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内容如下: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5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请于2009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仅限北京大学报名点报名、考试。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日期为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初试科目为204英语二、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2. 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3.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测试。
4.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六、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年,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为2.7万人民币,分两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3500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
全日制MPA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费用自理。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 3903 电话:010-6275 1354,6275 691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5房间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