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商学院2010年会计硕士复试办法的通知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志刚,副组长: 沈颂东 王世强
工作人员:张春田 李元凤 闫闯 史秀玫
二、成立1个复试小组,由3人组成,秘书做好复试的记录工作。
三、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3.凡是符合2010年吉林大学会计硕士复试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2010年会计硕士(MPAcc)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
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蔡志刚
组员:王世强 张春田
资格审查小组按吉林大学会计硕士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 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1.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及细则;
2.复试采取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一百分;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5.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6.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60分,在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工作日程
复试时间:2011年1月8日上午9:00时;
复试地点: 吉林大学前卫校区逸夫教学楼202室(前进大街2699号);
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