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报考具体事宜
一、报考条件
中国会计硕士网提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MPAcc延续了2010年的报考条件,主要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时间限制,对有无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情况则没有严格的限制。如2009年7年计算机专业毕业,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即使无学士学位证书,且毕业后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仍具备报考MPAcc条件;而专科2005年7月前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于2009年12月获得,按此规定, 2010年则不能报考。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共计3门。其中,英语、综合知识2门全国联考(详见附件);综合知识包括财务会计(80分)、数学(40分)、写作(40分)、逻辑(40分)。数学部分由初等数学(30分)和一元函数微分学(10分)构成;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一般安排在联考笔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复试录取时进行)。
2011年全国联考时间为
三、联考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530100 | 会计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版) |
综合知识 | 《201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doc) 。
7月15日至18日期间,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中国会计硕士网提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位中心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中国会计硕士网提示,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减招等处理措施。
(三)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有关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2011年25所院校MPAcc招生限额大全(含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六、其它事宜
(一)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三)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单位,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有关招生单位在专业课试卷传递过程中,要按照学位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误递、迟递或错递。
(四)各招生单位应在下达的总招生限额内,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
(五)为保证培养质量,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异地设置校区的招生单位外(且仅限在该校区所在地办学),其他单位禁止异地办学。
附件: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时间 学位名称 |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英、俄、日 | ||
教育硕士 | 教育学 | 英、俄、日、英二 | 心理学 | 专业基础课▲ |
工程硕士 | GCT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
农业推广硕士 | GCT | |||
兽医硕士 | GCT |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俄、日 | 公共管理基础 | |
公共卫生硕士 | 流行病学基础 | 英、俄、日 | 社会医学 | |
军事硕士 | 军事共同基础 | 英、俄 | 军事综合▲ |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
体育硕士 | 体育综合 | 英、俄、日 | ||
艺术硕士 | 入学资格 | |||
风景园林硕士 | GCT | |||
职业学校教师硕士 | GCT | 专业基础课▲ |
报名编号和条码 | ||||||||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 考 证(学位类别名称) | ||||||||
考号姓名身份证件号报考学校工作单位 | ||||||||
打印电子照片(加盖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公章) | ||||||||
考试日程表 | ||||||||
上午 | 时间 | 8:30-11:30 | 8:30-11:30 | |||||
考试科目 | ||||||||
监考签字 | ||||||||
下午 | 时间 | 14:30-17:00 | 14:00-17:00 | |||||
考试科目 | ||||||||
监考签字 | ||||||||
考试地点: 考场: 座位号: | ||||||||
考 生 须 知 1.准考证经省级考试主管部门盖章后方为有效。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回乡证)可提前一小时入场,考试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4.考试须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圆规、普通计算器。除此以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5.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上相关考试科目下签字(作为交卷的凭据),并妥善保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试成绩约在12月陆续通过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及招生单位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