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和调剂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1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考生具体情况,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对2013年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及拟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
工程硕士考生: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82分。
会计硕士考生:全国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47分。
二、调剂
2013年报考北京市高校的有学士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硕士考生,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82分;2013年报考北京市高校的有学士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会计硕士考生,全国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49分,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
调剂申请时间:通知发布起至
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要求考生提交书面申请、成绩单原件、报考信息表和报名照片电子版(应由原报考单位提供)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考生信息表》。经研究生院审核调剂申请资格后,将电话通知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第二阶段考试报名系统http://gsprodegree.bjtu.edu.cn/gct/frontend/login/登陆,补充信息并缴费,并参加专业课考试。
调剂考生统一参加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三、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北京交通大学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启时间: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考场。
四、录取原则
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报考学历资格审核通过者,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
五、其他
(1)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规定,我校2013年会计硕士招生计划是100人。我校2013年工程硕士招生计划除项目管理(085239)150人以外,其他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名额为我校自定。
(2)录取专业不允许调整到其他专业,不同学院同一专业领域不可调整。
(3)考生录取确定后,若再次参加下一年招生考试并被其它院校录取,示为放弃培养过程,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