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MPAcc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45分,单科不划线;达到MPAcc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准备参加复试。
二、复试日期、地点
1. 日期: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 8:30—12:00
2.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教学楼107教室
3. 学院可提供食宿,费用考生自理,有需要考生请提前联系学院联系人。
三、报考资格审查
1. 核查准考证
2. 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已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如只打印1份,需再复印1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需在照片上加盖人事章或公章),并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面;
5. 户口薄复印件1份(如是户主需印个人详细资料页);
6. 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原件1份;
7. 复试申请表4份(1份存档,3份交评委) (见附件1)
特别提醒: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时将统一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
请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财税改革”,谈谈你的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2)
注意: 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
2.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内容包括:个人及小组面试
考试范围:专业及宏观经济知识、综合素质能力
五、面试流程
考生在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抽签 → 准时进入面试考场 → 面试 → 离开考场。
六、要求与说明
1.考生务必准时参加复试,不能请假。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成绩为“0”。
2.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3.面试时关闭通讯工具。
4.候考期间应在考生休息室等候,不得喧哗。考试完毕应尽快离开考场区域,不得向他人交流有关
面试事宜。
5.复试结束后领取相关通知和联考成绩单,地点待定。
七、有关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初试成绩、政治考核情况、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有关录取等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职MPAcc网站http://www.nai.edu.cn/mpacc2.htm。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505024、64505152 刘老师、曹老师
电子邮箱: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mpacc2.htm
附件1:复试申请表
附件2:政治理论考核模板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招生就业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