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包括法律、工程、风景园林、公共管理、会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我国企业、工程建设部门、政法部门及政府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会计硕士
二、考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考生于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于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三、入学考试
2014年全国联考个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一)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
(二)考试科目
*会计硕士
1、全国联考科目: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
2、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组织。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5年1月上旬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二)录取和公示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以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考生可登陆各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如在公示期内考生有任何疑问,请向报考学院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五、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会计硕士学制为2.5~5年。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用:培养费标准详见附表。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
附表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型收费标准及招生限额 | ||||
学院 | 联系方式 | 考试科目 | 收费标准 | 招生限额 |
经济与工商 管理学院 | 张语文 65112641 | 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 | 450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