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和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根据有利于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要求,确保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判考生。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复试内容及组织办法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B区,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36、72、145。录取后均为自费,在校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金。
2、复试主要内容及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含听力口语考试)、专业课笔试2个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加试笔试。
(1)面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考生随机抽题和评委提问相结合,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认识、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考生面试成绩取评委平均分,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英语听力: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半小时。
3、加试对象: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毕业生),加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查询2013年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4、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60%×初试成绩/5+40%×(面试+专业课成绩)/2(其中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均不得低于60分)。
拟录取名单于5月下旬发布于研究生处网上,请勿电话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以下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若丢失须有复印件,请勿打电话咨询此事)、1寸照片3张。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若丢失须有复印件,请勿打电话咨询此事)。
2、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未参加复试;(2)未通过资格审核;(3)面试不合格;(4)填报虚假信息。
3、复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日(周一)会计学院办公室;
具体内容:资格审查、交费、抽面试签、验证、领取考务档案函、填写资格审查表等表格、交特快专递费用25元。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3日;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3日(英语15:30-16:00、专业课16:30-18:30)
(4) 复试费用: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另收40元。
(5) 面试、笔试具体时间报到时查询,不得缺考,否则不予录取。
4、考生报到时在各学院详细登记考生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因录取通知书6月底寄出,应届考生面临离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留家庭地址;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若本人来领录取通知书者,请于7月初与各学院联系。人事档案调档函:调档事宜由考生本人办理(本校老师和委培生不调档);调档函抬头为空,考生接到后将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填写上后自行办理。
6、4月1-3日报到结束后去校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没有体检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乘火车来疆者,出站后可BRT1号至财经学院站即到。
8、会计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会计学院:7842120(会计学、会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