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随即安排阅卷和分数统计等工作。
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原始成绩进行技术性复核后,加权相加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三、录取成绩按照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根据录取成绩先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见公示)。
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数据
专业 | 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 录取人数 |
会计 | 50 | 4 | 46 |
审计 | 50 | 2 | 48 |
四、我院于4月9日在学院网站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五、考生复试分数复核与投诉联系方式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受理时间与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一致,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