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会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老师,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有亲属及其它关联关系学生参加复试的教师需回避,不得担任复试教师。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德
成员:董淑兰 王树锋 孙伟 赵海燕 李秀丽
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王永德
成员:董淑兰 王树锋 孙伟 赵海燕 李秀丽 高博文
秘书:张莉莉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将所有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为170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4年MPAcc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审核考生初试相关材料,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复试、综合情况面试、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
(1)专业课复试
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会计学专业复试科目为《审计学》、《财务管理学》,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科目为《中级财务会计》,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3小时。
(2)综合情况面试
综合情况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60分。综合素质考查内容包括: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
(3)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学术学位类)=专业课复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专业学位类)=专业课复试成绩×4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
4.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8-9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地点 | 内容 |
研究生处主楼823 |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处查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单》。 |
专业课复试(携带研究生处发放的《复试通知单》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课考试) | |
校医院 | 参加复试的考生各自携带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校医院领取《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空腹)。 |
会计学院232室 | 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携带研究生处发放的《复试通知单》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课考试) |
会计学院228室 | 综合情况面试 |
四、录取依据
将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为考生的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在复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示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示栏。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术学位类)=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综合成绩(专业学位类)=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复试内容中单项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咨询电话:6819267。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