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指定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考生应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现场确认:时间为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报考我院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上海市”考生在网报时须选择上海师范大学(3104)报考点,并到上海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
在“外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对应的代码。网报时证书编号项对于毕业证书上有电子注册号的,请填写电子注册号。
4、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不需将毕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等报考材料交寄至我院。对于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院,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5、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准考证采取网上下载打印的形式,我院将不发放准考证。
欢迎报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所招研究生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有2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会计硕士与审计硕士,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确定了“到2015年,积极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的发展目标。
2、我院实行师生互选制。入学第一学期,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我院研究生培养定位国际化。“造就能够应对未来商业世界复杂性的国际化财会精英”是我院进行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国际化理念,增强我院研究生在国际化环境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是我院研究生培养中所始终追求的目标
4、我院研究生培养师资国际化。以财政部为坚强后盾,在董事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在全球范围内整合教师资源的能力是非常强大的,目前,学院荟萃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纽约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等名校的一流师资,他们中有很多都是国际上相关领域的顶尖级教授。
5、我院研究生培养专业化。学院作为国家级财经人才培养基地,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的所在地,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同时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养基地,在其发展的历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与优势,现作为财政部直属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将集中全部资源致力于高级会计、审计和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与教育,因此,相对于其它传统综合性大学而言,资源在利用上将更加集中,人才在培养上将更加专业。
6、我院研究生培养务实化。学院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与学术界、实务界、政府决策部门互动发展的特色与优势,同时,也逐步培育了一种在人才培养上的务实教育文化。体现在现实的教学中,即积极倡导严谨、务实、博学的学风,坚持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进行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高度重视研究生理论精进与实务能力的提升,紧密围绕实务部门的需求开展教学活动,在课程设置和培养模式上积极探索,把案例和实务热点结合到专业知识中,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我院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畅通。学院千方百计为学位研究生就业创造条件,除了一般高校常用的措施外,还充分利用与实务界紧密联系的巨大优势为研究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8、我院设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可参加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同时提供诸多助教、助管、助研岗位以及大量社会实践机会,学生亦可通过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在校期间享受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9、如我院已公布的招生政策与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财政部部长任董事会主席。
学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占地面积520亩,三面环水,景色怡人,拥有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住宿生活条件。
学院自建成以来,秉承“不做假账”的校训,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宗旨,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以及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化要求,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与财务管理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财政部和国家各部委的领导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学位教育、短期培训、远程教育“三足鼎立”的事业局面,每年为中国培养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两万余人。在教育界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被誉为会计人员的“精神家园”。
学院是中国政府发起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所在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基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和独立董事的培训基地;还是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特色明显、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涉足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等多个学科。
自2004年起,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累计至今,已培养学员7期522名。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招生代码80402),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专门标注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学费
每年人民币12500元。
四、奖学金
我院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具体情况,设置奖学金。
五、招生专业
有2个专业学位对外招生,分别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名左右,其中会计硕士专业学位30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30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下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②204英语二(100分)
(2)复试:
约在2012年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网页上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十、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院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用人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学校、用人单位与考生个人之间的三方合同。
2.我办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邮购参考书籍可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书店联系(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021-69768000-175,<拨打时间12:00-14:00,18:00-22:00>,手机:13818707955<拨打时间:全天>,传真:021-69768070后转书店。)
3.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办公室、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项目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
邮编:201702
电话:021—69768051
021-69768000-68165郑老师
021-69768000-68073杨老师
021-69768000-68047崔老师
021-69768000-68167徐老师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1200
传真:021—69768000-68051
网址:http://mpacc.snai.edu
邮箱:mpacc@snai.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