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
1.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上线人数较多。根据复试人数:招生人数=1:1.3的比例,我校复试线定为187分。
2.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成立会计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2016年3月18日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大道校区食工楼1楼102室)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交本(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
3.应届生交学生证原件及学生证带照片一页的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
4.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
5.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
6.半年内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转氨酶))。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不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
(二)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应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公示内容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19日上午,英语笔试8:00-9:30;专业笔试9:40-11:40
思想政治理论13:10—14:10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面试
地点:经管楼307室。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面试
地点:经管楼313室、315室。
经管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面试要有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管理经验,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五、复试方式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
考查内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5小时。
2.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40%,共40分,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30分,《政治理论》10分)
专业笔试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政治理论》,笔试主要测试学生基本财务理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会计学》、《财务管理》考试时间为2小时,《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1小时。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命题,《政治理论》由研究生处统一命题,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保密程度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
对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应加强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依照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设定,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采取单独面试与小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每6名考生为一组。
程序与规则:
A、面试小组组长宣布管理综合面试考试开始,请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每名考生2分钟左右。
B、每名考生抽取2个试题,宣读抽中的试题,并立即回答。
C、评委老师根据考生的介绍进行提问,每名考生问1到2个问题。
D、请考生推选代表抽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题目,并请推选代表宣读抽取的题目。
E、每组12分钟的自由讨论时间,最后形成一个统一的方案。
F、每组推荐一名考生代表对本组的方案进行总结陈述,时间约3分钟。
G、面试小组组长宣布管理综合面试结束,请考生及时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由记录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时,视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复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及笔试试卷交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后返回各院(部)留存。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K×(相应的百分数)+复试总成绩×(相应的百分数)。其中:
1.MPAcc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MPAcc专业学位K=3。
七、录取办法
1. 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 拟录取名单要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⑥体检不合格者。
4.MPAcc为全日制,周一至周六都有课程安排,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与单位协商,保证入学后能够参与所有教学活动,并签订承诺书;否则不予录取。
八、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2.经管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九、复试日程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18日资格审查
地点:科学大道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食工楼1楼102室)
2.笔试
时间:3月19日上午,英语笔试8:00-9:30;专业笔试9:40-11:40
思想政治理论13:10—14:10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面试。
地点:经管楼307室。
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面试。
地点:经管楼313室、315室。
5.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8日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学校复试要求考生名单总分备注
序号 | 学院(部) | 专业 | 姓名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总分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冯棋宣 | 158 | 66 | 224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陆羽琦 | 147 | 67 | 214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曾庆珑 | 131 | 75 | 206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樊梦露 | 133 | 72 | 205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孔旭海 | 127 | 74 | 201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前前 | 142 | 59 | 201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天童 | 132 | 67 | 199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李静 | 123 | 75 | 198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张盈盈 | 136 | 62 | 198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李梦雪 | 140 | 58 | 198 |
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白羽 | 141 | 56 | 197 |
1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飒 | 139 | 58 | 197 |
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袁豪文 | 138 | 59 | 197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郭书才 | 141 | 55 | 196 |
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马婉芳 | 134 | 62 | 196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陈浩然 | 135 | 61 | 196 |
1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周园园 | 133 | 62 | 195 |
1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马天 | 131 | 63 | 194 |
1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旭 | 126 | 68 | 194 |
2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马子涵 | 137 | 54 | 191 |
2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王玺光 | 122 | 69 | 191 |
2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李梦远 | 143 | 46 | 189 |
2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李静 | 123 | 65 | 188 |
2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周莉雯 | 141 | 47 | 188 |
2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孙培璐 | 119 | 68 | 187 |
2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刘翼遥 | 132 | 55 | 187 |
2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 | 马千里 | 134 | 53 | 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