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德群
成员:张卓、王英、马静、王子龙、邓晶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焦宏图
成员:许静、左云飞、袁颖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管理类联考 | 外语 | 拟录取名额 |
085236 | 工业工程(专硕) | 333 | 60 | 57 | 11 |
085240 | 物流工程(专硕) | 333 | 60 | 57 | 0 |
125600 | 工程管理(专硕) | 169 | 116 | 51 | 2 |
125300 | 会计(专硕) | 218 | 141 | 68 | 10 |
025100 | 金融(专硕) | 327 | 60 | 60 | 5 |
085239 | 项目管理(专硕) | 265 | 36 | 36 |
注: 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分数线和复试办法详见MBA中心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查
1. 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需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3. 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 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2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5.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请自备零钱)
6. 所有考生报到时领取选择导师意向表,面试等待时上交。未上交者视为服从分配。
五、复试办法
复试由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1. 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50分钟。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8:40。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3.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 面试办法
(1)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抽签决定,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2)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3)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5)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5.面试程序: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拟录取办法
1.复试合格(复试成绩百分化后达到或超过60分);
2.按照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录取指标,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各学科、专业领域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后)*5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50%
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3月 25日(周五) 下午2:30~4:00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经管学院704教室 |
3月26日(周六) 上午08:00—8:40 | 学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 另通知 |
3月26日(周六) 上午9:00—11:00 | 学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 另通知 |
3月 26 日(周六) 下午1:30开始 | 学院组织面试 | 报到时查看具体地点 |
七、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宁校区经管楼(江宁将军大道29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5-84892974
学院监督投诉:许老师,电话:84892702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