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执行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分数线。如下:
学术学位专业国家分数线
专业学位专业国家分数线
对于部分生源比较充足的专业将由学院在国家线的基础上自主划线,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英语 | 专业课1/专业课2 | 总分 |
130500 | 设计学 | 34 | 51 | 341 |
1305Z1 | 绘画创作与理论 | 34 | 51 | 352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36 | 54 | 331 |
120406 | 土地资源管理 | 45 | 68 | 355 |
125300 | 会计 | 39 | 78 | 175 |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总分20分以内(含20分),单科10分以内(含10分),可申请调剂复试。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见下方链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必带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说明: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1年9月1日前颁发。报考其余专业,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
6.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参加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8.国防生须提交所在学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提交保留学籍申请书(1到2年)。
(二)其他材料
9.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所在省民政部门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以及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10.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发现学历情况存疑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体检也需要1张,共需带2张照片)。
《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统考生及会计(MPAcc)用)》
《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考生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尤其是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
二、体检
所有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
体检需空腹抽血(上午10:00前),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体检费90.00元。
(一)时间: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
上午:8:30AM – 11:30AM ,抽血时间: 8:30AM – 10:00AM
下午:1:30PM – 3:00PM
体检地点:广工东风路门诊部
(二)时间:2016年3月29-30日(星期二、三)
上午:8:30AM – 11:30AM ,抽血时间: 8:30AM – 10:00AM
下午:1:30PM – 3:00PM
体检地点:广工大学城医院
请考生在体检前到学院领取体检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相片,由学院核实考生身份后,在体检表上相片处加盖公章并编写体检编号。考生凭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体检方为有效。
具体见《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复试体检指引》
三、关于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通过并被录取考生应下载《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表现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并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在5月10日前寄交到研究生院。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看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笔试及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留意相应学院主页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六、联合培养
1、我校2016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研究院以超精密加工装备、数控与运动控制系统、机器人、3D打印和智能制造技术为核心,建成集技术研发与服务、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及产业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科研实体和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拥有精密装备创新服务中心、数控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机器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3D打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快速样机制造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附: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介绍
2、我校2016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以企业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附: 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机电研究生工作站企业列表
3、我校2016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以企业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4、我校2016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以企业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详情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七、补充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民教育序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的,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1年9月1日前颁发,其他专业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6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时未注明同等学力而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特别是研究生教务员)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科目加试。
4.根据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规定,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温馨提示:如外地考生在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应提前与广州市相关酒店联系。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201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各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3月22日前陆续更新):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轻工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
计算机学院
材料与能源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政法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