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的复试办法确定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可用计划 (简章计划-推免生) | 复试人数 | 最低总分 | 备注 |
083201食品科学 | 8 | 9 | 280 | |
120404社会保障 | 4 | 1 | 345 | |
085231食品工程 | 10 | 2 | 303 | |
125300会计 | 17 | 24 | 204 |
注:复试人数不含调剂、破格、单考、士兵计划考生。
申请破格的学生须符合学校破格条件。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
1、根据研究生院之前公布的“双985”调剂政策,我院各专业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同学中择优遴选参加复试的考生。
2、食品工程专业因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部分调剂考生,调剂要求为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211”或“985”高校毕业生,且报考院校为“211”或“985”高校。
3、社会保障专业在校内同一学位点内进行调剂。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3月25日9:00-16:30,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否则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时间:3月24-25日,9:00-16:30(中午均不休息);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复试报到、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 | 校区 | 时间 | 具体地点 |
报到 | 随园校区 | 3月25日9:00-16:00 | 金陵女子学院203;025-83598777 |
笔试 | 随园校区 | 3月26日上午8:30-11:30 | 随园电教楼-111 |
面试 | 随园校区 | 下午13:00-21:00 下午12:30-1:30(社会保障) | 金陵女子学院200、301、贻芳园 |
四、综合成绩计算。
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
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777
七、其它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金陵女子学院
2016年3月17日